记得南大郭秀梅老师曾写过一本书,谈及圣经文学。书中介绍,你要想看懂西方文学,不读圣经,根本就是隔靴搔痒。除了典故之外,有些作品直接是以圣经故事为原型写的(如《押沙龙!押沙龙!》),有时候穿插得很巧妙,若是没有这方面的阅读背景,只能看个皮毛。
其实不要说看书,就是看个电影都是这样。我看There will be blood的时候,就时时有这感觉。
圣经上的第一个谋杀案,发生于亚伯和该隐之间。创世纪第四章记载: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,二人正在田间。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,把他杀了。 耶和华对该隐说,你兄弟亚伯在哪里?他说,我不知道,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? 耶和华说,你作了什么事呢?你兄弟的血,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。 地开了口,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。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。 该隐杀亚伯,有点像兄弟之间争宠(sibling rivary) ,以至于最后手足相残。这大概是《血色将至》(There will be blood)这部电影的一个母题。由于这个背景,故事愈加耐人寻味。
Daniel为什么要杀了Henry?因为他坚信跟他留着同样血的兄弟绝不会是个下三滥!你还乞求饶恕?你说的话我连一个字都不信!你必是因了贪婪害了我兄弟!死到临头还在给我编故事?!下三滥。
为了能顺利铺设石油管道而屈膝下跪、被扇耳光,我看到的是令人佩服的气概。
快意人生。只有建立在真理之上的信仰才能在烈火中永生。这里有《西部往事》里的“动我试试!”,也有《华尔街》里的惊心动魄。黑金不带血,使它腐臭的是人的贪婪和愚蠢。是智慧和不懈的奋斗让黑色的石油透出金色的光芒。
血色将至:一個失敗的成功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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