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4年,陈小春凭借电影《晚九朝五》中“阿宝”一角获得“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奖”。
不过真正让陈小春为大众熟知的,还是1996年的系列电影《古惑仔》。
这部系列电影曾影响了很多人的青春,陈浩南、山鸡、大天二等人出生入死的兄弟情义让众多青少年看得热血沸腾。
陈小春也以此为自己闯下了“山鸡哥”的名头。
除此之外,陈小春还塑造了另一个经典的荧屏形象——98版《鹿鼎记》中的“韦小宝”。
这部剧经过二十多年的沉淀,在豆瓣上仍旧有着8.9的高分,是这一IP评分最高的。
可惜
这电影如果说不是为了骗钱,大概是没人相信的。
陈小春好像也就是在贩卖当年的情怀。
打打杀杀的游戏,如今已经不符合主流了,沦为网大也是在所难免。
即便是当年火爆的时代,其实也没弄明白,山鸡的鸡有什么值得反复叨叨的。
故事说来说去,就是那么一套。编剧甚至都懒得想一个不落俗套的桥段。
陈小春觉得,自己金盆洗手,就可以和自己的往事说拜拜,怎么,干的坏事就不用追究了?
现在连什么什么的,都追究个终身责任了,你一老大洗个手就想把自己摘干净?
故事里头的“坏中坏”还是比较有个性的。
陈小春的脸已经“赵本山化”了,再加上这个超群的发型(估计是tony老师2022新作),山鸡“勇”的气质直接荡然无存。想当年,台湾街头,从天而降一个杀神,头剃板寸,手握日本短刀,一路杀将过去,何等英勇。而今的小春靠网大补贴点家用,令人无尽唏嘘…….(这怎么还要140个字才行?是逼着我打些不相干的字吗?)
不知道在讲个啥,李灿森报仇就报仇嘛,完全搞定了还非要留着陈小春,强行延长剧情,但剧情毫无逻辑,后面扯上人贩子又成了杀破狼3,到底想表达啥,春哥还能打,春哥爱女儿,春哥老相好很讲义气?后面李灿森大开杀戒又是为啥,你卖的人你又杀一帮人抢回来就为了气春哥吗?疯子也不是这样演绎的吧,这完全是神经病啊,2分不能再多了,1分春哥1分春哥老乡好的腿
刚看完,老戏骨表演还算在线,编剧脑袋有坑,作为一个能打几十个的猛人兄弟被打死一个只想跑路(没义气没能力)一人打几十个就不说了(是人体力都有限)也许借鉴了美国个人英雄主义电影,但和李灿森打第一回合落了下风第二回合就干脆利落的干掉,把李撞翻车都头破血留了第二天李就毫发无伤的出现了。第一个老大开车追击半天后面的小弟都跟不上,完全消失了。陈小春去和李谈判的时候完全无反抗也无后手被绑着去谈判(这智商当过老大?),李发神经让他去追车才让他走狗屎运翻盘
再战江湖感觉有点抄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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