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剧血仇第一季
导演:
凯文·雷诺兹
演员:
格雷格·帕特莫尔,Jilon Ghai,琳赛·普尔斯菲,凯文·科斯特纳,比尔·帕克斯顿,汤姆·贝伦杰,梅尔·温宁汉姆,马特·巴尔,吉娜·马隆

更新:2024-04-23 16:46

首映:2012-05-28(美国)

年代:2012

时长:90分钟

集数:3集

连载:更新至1集

评分:8.4

观看数:87127

来源网:丝路在线影院

血仇:恶魔昂斯永远的神

从电影一开始,结局就已定了。anse是精明的队长,landall只是愚蠢的士兵而已。anse不信教,但landall看到anse独自断后,晚上却活着回来时说了什么?“oh,我的上帝”。anse知道失败已成定局,回头便走,但愚蠢的landall和其他平庸的士兵的脑子可转不过弯儿,事实摆在眼前,他们却否认,这是所有信教徒们的共同点,无法辨认真伪,只能作为跟随者,若给他们决定权,他们会把自己与别人都送上坟墓。
有人会说landall唯一的错误,就是没有把anse逃走时在枪杀掉他。但我认为,闹出《血仇》这种大悲剧的原因只有一个,战争没把landall这种蠢蛋杀死。或者说北方佬放走了landall,让他回去闹内战真是做了坐山观虎斗的绝妙决定。 战争或许是不可避免的,也许是对人类繁衍有帮助的,因为它能把劣质的、愚蠢的傻瓜杀死,留下聪明能干的优秀类型,改善人类的品质,增加人类群体的适应能力。
所以我认为 几万年来人类脑容量变大,人类变得更聪明 并非偶然,进化的强大动力就是我们现在和平的敌人--战争。和平时期是短暂的,因为人类的繁衍速度越来越快,傻瓜也会越来越多

美国《历史频道》制作和播出的第一部剧情片(又称文献纪录片,docudrama)。
从早年的谋杀,到后来的争猪事件,分别位于西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的Hatfields和McCoys两大家族在19世纪80年代前后逐步陷入非理性的仇恨。一段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成为冲突升级的导火索,随之而来的是仇杀暗杀乃至大规模武装对抗。两家的宿怨甚至险些酿成两州之间的战争,他们的故事也频频登上联邦报纸的头条。最终,McCoys家的子女死伤大半,而Hatfields家则8人判刑(7个终身监禁和1个绞刑)。这段恩怨后来被载入了美国民俗词典,成为家族世仇的代名词和反面教材。
由Kevin Reynolds执导的这部3集迷你剧以史诗般的气魄和西部片的风格,忠实再现了美国历史上这段臭名昭著的家族恩怨。导演从几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选取代表性事件,把4个多小时的时间用得满满当当,向观众展示两家人如何一步步结下梁子和陷入血海深仇。这中间,理智显得无力,法律不能约束,宗教无法救赎。仇恨就像滚雪球,冤冤相报何时了;但又或许无论换做谁,都是旁观者清,当局者迷。
除了故事饱满

没有了解过历史,单单从剧集来看:哈家大多数都是流氓,麦家大多数都是蠢货。
Devil Anse是很聪明有手段,不信上帝只信自己。他不能约束手下家人,一直放纵他们,被仇恨蒙蔽过双眼,做出错误的决策,逼得麦家开始暴力反击。他最终做出了真正有利于家族延续的决定,放下一切,敢作敢为倒是值得敬佩。Randall沉浸在战争的痛苦中,愤世嫉俗,战场九死一生的回来了,怎么不好好教育下自己的孩子,他的孩子真的一个比一个冲动愚蠢。在应该保护家人的时候,他在那对着上帝祈祷,祈祷上帝给他带来正义

事端硬说是JIM挑起的也不全是,被JIM杀的那兄弟本来就是内战叛徒,谁都想杀他(M族中都有想杀他的),抗日战争的时候汉奸怕也是人人都想得而诛之吧,抗日战争时候哪位英雄杀了汉奸,大家该不会闹着说要杀人偿命吧
  之后M族那两兄弟杀了H族的BILL,H族都为了大局放了他们,再看后面那两煞笔不断挑事,
  M族3个孩子被杀,也是基于那3个先杀了H族的人,而且事端就又是M族挑起,艾立生开始一直阻止斗殴,不断说no more,但还是要打艾立生,而且3人打不赢一人,最后还动刀子,动枪,直接往死里弄。那煞笔孩子还叫嚣我才是这里的恶魔,最后还不是绑在树上颜爆死。中国那么多复仇成功的大侠,都没人说他们是凶手?
  H族偷袭那晚,那个小女子是被有智障的cotton开枪射中,一个智商等同几岁的小孩懂什么?Randall的小儿子一出来就开枪(当然H族人先开枪是cotton先的开枪,别说别总拿智障说事,但确实是事实),H族当然要开枪,而且H族此行的目的是活捉randall,并交给法律。而不是M的伪正义,找一群瘪三整个自卫队,一个野蛮人当队长。

非常精彩的历史剧。
第一次了解南北战争之后的打冤家是在马克吐温的《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》中。这个主题实际上很吸引人。
这部剧讲述了Hatfield和McCoy两家的纷争,喜欢西部的朋友不可错过。
两家的纷争,要我评理的话,显然是McCoy的错,南北战争期间的事都是旧怨了。这让我想起育碧的狂野西部游戏《bound in blood》里头两男主也是因为在南方败北之际当逃兵被指挥官一路追杀。不知道灵感是不是来自于Randall McCoy的作为。
McCoy一家人基本没什么魅力,Randall是个伪君子,嘴上说的是上帝什么的

来了豆瓣好些年,第一次忍不住发点东西。被恶魔昂斯深深折服和震撼。比起对面家族的老大麦考伊,昂斯有仇必报,快意恩仇,不讲上帝,不信基督,不信法律,只信手中的枪。配合着bgm,决战的时候昂斯觉得要靠自己出马了,还有跟那个白眼儿子的枪在手跟我走的快感。这才是西部!这才是硬汉!不要讲其他的,我的兄弟被你的儿子杀掉,我就不废话杀掉你三个儿子,就这么简单粗暴!五星!
[血仇]

血仇:恶魔昂斯永远的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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