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第一句,大家可以使劲的鄙夷我,那就是Zac Efron 太帅了。
那小墨镜,那拉风的夹克,那帅气的脸庞,那迷死人的微笑,小风一吹,来点飘逸。整个人得涩的我激动不已。
利马想起了我的高中时期,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离,离的干干净净。现在才知道原来那个时代,我是可以这么张扬青春的,
只是中国学生的高中时代太过拘谨,乖小孩的我,顶多哈拉下年级里某某排上号的帅男,却顶多是注视,没有半点多想,特别是发现某男要是对我有意思,就会很愤恨的仇视他。现在想想,我真可笑,他们真可怜。。。
17岁,人的一生,大抵只会有一次了吧,除非真有那时间旋涡,青春引导者的怪老头出现,当然,现实点的大朋友们,都该知道那只是电影吧,我们求不来的意外,我们再也回不去了,对不对?
那时候,我们的思想太过简单,简单的绝对不会想那么多,就象男主丢掉球,去追女友的那一刻,他是否想过以后他会抱怨,会后悔?我们总觉得时间还很多,事情也很多,青春也很绚烂,于是我们做任何事情,都缺少思考,只是肆无忌惮的去炫耀自己的青春,从没想过以后会怎么样
重返十七岁:if somehow the chance,would u do your life over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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