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许当爱丽丝踏上第一次轮船的那一刻,她就已经明白了,布鲁克林就是她的归宿,无论那里天堂还是地狱。而故乡,就变成了来往于大西洋上的信笺与文字。
上半段,身在归宿望故乡
下半段,身在故乡念归宿
她爱着故乡,但她必须生活在归宿中。
虽然经历了痛苦的乡愁阶段,但最终爱丽丝终于融入了布鲁克林,在归宿中获得了真正的归属感,她在这里变得美丽、变得自信、变得充满希望,这里是她绽放开始的地方。为了感激布鲁克林,她也必须在这里生活下去。这也是最终她回到这里的一个原因。
她爱着故乡的男人,但她必须回到丈夫的怀抱。
和身材矮小且并不阔绰的丈夫相比,显然帅气富有的吉姆更适合做一生的伴侣。和丈夫在一起的爱丽丝一直是镇定的、深沉的,虽然也有笑容,也有甜蜜,也为之改变了,但那显然她爱的并不畅快淋漓。而和吉姆在一起的爱丽丝,笑容更像是浸在爱情蜜糖里的小妇人,因此她不敢读丈夫的来信,也想不出回信的词语,因为她的心已经满满被占据。
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,就是她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,她属于哪里,从一开始爱丽丝就是一个很镇定的姑娘
布鲁克林:我,不曾忘记这小镇的样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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