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不是潘金莲》这部电影,可以好好说说。
不是因为它有多好,实际上,满分一百的话,这部分电影是70分水准。
误读
这是第一个关键词。这部电影之所以能聊聊,是因为误读。
第一个误读,是观众将这部电影误读为“冯氏喜剧”,误读为黑色幽默;第二个误读,是从冯小刚以潘金莲的口吻叫板万达的扭捏姿态,看得出,他老人家将刘震云的原著和剧本又误读成“国民性”了。
这部电影,虽然在某些桥段引发了观众的笑声,但本质上,根本不是什么喜剧。其实,“冯氏喜剧”一直是个伪定义,因为冯小刚能引人发笑的电影,都是来自于王朔和刘震云的大脑或他们开辟的道路,冯小刚用影像将其表现了出来,但内里的魂魄,以及外在的语言风格、角色定位、故事结构、叙述方式,还是属于王朔和刘震云。所以,与其说是“冯氏喜剧”,不如说是“王朔喜剧”或“刘震云喜剧”。
《我是潘金莲》的原著小说,以及刘震云将小说改成的剧本,其所图谋,并非喜剧。刘震云真正要表现的,是两个字——荒诞。
这是一部荒诞电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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