巅峰可是疯加癫?
或永远即永共怨?
在潮流面前,
谁人又能够独力拦住变迁?
或许应该学乖一点,
做到过得了便算,
但情还是情,
原来是澎湃,
问为何定要换布景?
但愿梦来不必醒,
不必到世间作记认,
哪怕没半点掌声,
仍然是我命。
你请不必打听我大名,
望望无尽夜星,
仍旧照亮你这一刹心境。
谁又理会世间未曾确认。
“有些人上天都不忍让他老去,所以早早的让他去了另一个世界”——这是阿唐;
“有些人的一生虽然潦倒,他却成为了别人口中的传奇”——这是十三郎。
一开始我以为十三郎可以在那十年找到自己的位子。他喜欢“正能量”的题材,在那十年或许会有他的立足之地,虽然他的艺术是在为政治服务,但他不至于如此落魄。不过转念一想,如果他成为了政治的工具,他是否还会愿意继续创作呢?所以他在那十年来临之前就疯了。可笑的是居然是为着一个跟他根本就没有结果的女人。
也许这就是天才眼中最纯粹的爱情
翻译居然是:the mad phoenix
雪山白凤凰
笑死我了,跳舞的时候那种沉浸和自恋。
说书的形式讲述故事,真的很有韵味。
袭警为了进派出所继续听故事,我笑死。
俗世猪人。有意思。
电影转场特别有趣,交错进行,有种看戏的感觉。
父子两个全都挠来挠去,都抽大烟吗?
吐痰喝茶我真的是…
哇,敢爱敢恨,敢做敢写,哇哦。
十三郎真的很有远见,很强,也很自傲。
学我者生像我者死。
要证明文章有价。
十三郎真的太好了,看起来好像不近人情,但其实深悉人性,重情重义,叹息。
做戏即做人
故事讲尽一个天才的作家编剧的一生。从小华贵养尊处优
因舞会结识初恋,且舔狗般的赶到上海结识奔现,且后来遭遇流落街头。两年后落魄回家。
爱好精通戏曲。听戏结识戏子五哥,不满五哥唱的乐谱而自编戏曲,一下成名编剧,开始开挂人生。编剧不断,层出不穷,因心中乐谱太多而抄手顾不过来,而结识徒弟。徒弟天生编剧命,他就开始悉心栽培,但为人不喜表现关心,偏偏以打压之心。见,辞职有可成之才,便让去香港发展。分别之时,仍以重话激将而知。
期间见到自己侄女流落青楼,便去举荐出演电影明星。
看过的电影中,有两个不疯魔不成活的戏痴,一个是陈蝶衣,另一个是南海十三郎。前者说,唱一辈子戏,差一年,一个月,一天,一个时辰,都不叫一辈子!后 者没有说过这么疯魔的话,却一世都在实践着癫狂的戏剧人生。
身穿旧式长褂去参加西式舞会,用英文唱粤曲,为爱情出走上海,又为爱情跌落火车,得意时同时写几个剧本,骂走跟不上他节奏的记录员。失意时,对警察说“偷我左脚鞋的是汉奸,偷我右脚鞋的是走狗,所以我走投无路”,战火纷飞时,对同行侮辱戏剧精髓的行为不惜得罪全行人;宁肯落魄街头,也不愿对世俗妥协。
随身背负的是一张《雪山白凤凰》,背负的是自己才华横溢却又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天才。所以他宁愿疯掉,也许,并没有疯,只是不愿意,不愿意睁开清醒的双眼来看混沌的世界,宁愿身体污浊心灵清澈的流浪,“我唱的都是大仁大义之曲。我写的都是有情有义之词。”这是他的立世原则,也是他悲剧的根源。
其实他的一生旨在做一件事——用自己的天才与这媚俗的世界抗争,自编自导着自己的千疮百孔与落拓人生。
难得有知己
是因为友人非常喜欢这部电影,才去特意找来看的。
刚开始觉得吵闹,表演也过于浮夸,随着剧情的发展,逐渐感到了沉痛,而当大幕终于拉上时,不觉间已经泣不成声。
从没听过粤剧,不知道南海十三郎,香港电影的快节奏也常常不利于感情的集聚,究竟是什么打动了我?
天才的悲剧或许让人产生怜悯之心。南海十三郎早年风光无限、后来疯癫无常、最终赤脚冻死街头而无人知晓,说故事的人痛诉天才要么早死要么疯掉,无疑会让人想起一长串天才的名字:王勃、拜伦、舒伯特、尼采、梵高、黎曼……天才不与世俗妥协
南海十三郎:私心藏密意.专访谢君豪节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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