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尼尔戴刘易斯,艾玛·汤普森 讲一个爱尔兰嬉皮青年被英国ZF无关冠上一起特大爆炸案的主犯罪名,被判无期。而且竟然连累到自己的亲人和朋友,少则被判十几年,连未成年的孩子都判了五年。在狱中和自己的父亲相知相助,几年过去,真正的主犯投案自首,ZF却为了掩饰愚蠢、无能和卑鄙,不予施放,于是十年又过去了,主角父亲冤死狱中,后来在一个善良勇敢的女律师的帮助下,在ZF对档案馆的“照料”的疏忽下,让十几年前的受冤入狱的无辜公民翻案雪冤。看完不禁感慨,英国的档案馆真是耿直,如果是秦始皇年代,什么档案证人的早就焚了坑了……上一代人犯的错,需要下一代人来承担么?当片中的裁判官给无辜公民留下不可磨灭的灾难和痛苦,一手却拿着国家给予的荣誉和高薪,带着愚蠢的判断和众多无知冲动的公民的尊敬安然入墓,十几年后翻案时的裁判官是否应该对上一届的可笑而感到羞愧?
这两天很奇妙地同时看了两部八竿子打不着的电影,一部是《狗十三》,另外一部是《因父之名》。这两个片子题材差别天南地北,但是核心要素却是相关的:一个在成长中的孩子,一个试图履行自己义务的父亲。
前两天有人问我:人长到几岁才算是成熟?其实想想年龄跟成熟度也许关系不大,很多时候看起来成熟,也许只是为了去掩盖里面的无力和软弱;而真正强大的人,却从来不遮遮掩掩,看起来透明,甚至软弱,却充满了穿透生命的力道,话语像剑,能剥开真理和谎言,在困境中能够隐忍等候,里面的信心从来不退减。
【因父之名】以父之名,以真理之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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